索引号: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人 口
人 口
“总人口”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的社会指标,对于了解国情国力,制定人口计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进行人口科学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我国,根据不同时期和不同需求,反映一个地区的人口总量统计指标主要有三个,即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和现有人口。
(1)常住人口
常住人口是指经常居住在某一地区的人口,它包括常住该地而临时外出的人口,不包括临时寄住的人口。常住人口是国际上进行人口普查时常用的统计口径之一。我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户籍人口是指公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已在其经常居住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现有人口,指在规定的标准时点上,居住在某一地区的全部人口。
(2)户籍人口
户籍人口是指公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已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这类人口不管其是否外出,也不管外出时间长短,只要在某地注册有常住户口,则为该地区的户籍人口。
(3)现有人口
指在规定的标准时点上,居住在某一地区的全部人口。我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现有人口是指2010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户的人。
常住人口、户籍人口、现有人口这三个反映人口总量统计指标相互之间不是独立的,它们存在一定的联系。其中
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籍人口中外出半年以上的人口+离开户籍地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户口待定人口
现有人口=户籍人口-户籍人口中的外出人口(无论时间长短)+户籍外来人口(无论时间长短)+户口待定人口
现有人口=常住人口-常住人口中临时外出人口+临时外来人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