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省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聚焦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关于国民经济核算改革的重点工作任务,担当作为,充分发挥精准核算、靠前服务职能职责。
一、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
(一)制定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法。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法》和《年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全省季度和年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法。
(二)组织开展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严格依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和全省季度、年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法的规定,组织各市州统计局核算工作人员,共同做好2020年各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和2019年最终核实数的统一核算,保证地区生产总值市州汇总数和全省数在总量、增速和结构方面的基本衔接。
(三)做好统一核算相关配套工作。针对核算体系变化,采取有效方式,切实抓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业务培训和指导协调。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做好地区生产总值数据发布相关工作。主动加强对改革后地区生产总值数据分析和解读,做好统计舆情监测和相关工作预案。探索建立地区生产总值协调性监测指标体系,客观分析评价全省及市州地区生产总值数据。
(四)完成历史数据修订工作。根据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修订数,完成全省和分市州年度、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历史数据修订工作。
二、推进全省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五)配合做好制度改进和完善工作。结合全省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实践,开展专题研究,配合做好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的改进和完善工作。
(六)编制2018年全省资产负债表。依据第四次经济普查和相关部门资料,按照《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完成2018年全省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三、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七)配合做好制度改进和完善工作。积极与相关省直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做好编制制度的修订完善,逐步缩小数据缺口和衔接差异。适时组织市州统计局研讨、交流编表工作。
(八)编制2018年全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按照《全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完成2018年全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上报工作。
四、运用核算资料提供统计服务
(九)呈送专项分析报告。针对经济社会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以及核算改革的有关重大事项,利用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判,及时上报分析研究报告,充分发挥核算的监督职能,靠前服务,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十)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对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特别是决胜全面小康和决战脱贫攻坚等重点任务,利用核算基础资料,切实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充分发挥预测预警作用。协助相关部门完善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体系及实施办法,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指标数据的收集、核算等统计监测工作。
(十一)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利用第四次经济普查的核算结果、2017年湖南投入产出表等资料,对全省经济发展变化情况、产业结构调整趋势、区域发展状况等进行深入分析,开展课题研究。
(十二)完成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工作。按时完成全省“三新”经济、民营经济、生产性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反映各派生产业发展态势。
五、编印有关核算资料
(十三)编印2017年投入产出表。将2017年全省142部门和42部门投入产出表的基本流量表、直接消耗系数、完全消耗系数、列昂惕夫逆矩阵及影响力系数、感应度系数编印成册。
(十四)编印国民经济核算历史资料集。根据统一核算改革后数据变动情况,整理近年来全省及分市州国民经济核算有关数据资料,编印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