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2/2020-0011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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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永州市总工会关于宣传贯彻《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通知,永州市统计局工会于2020年3月27日下午专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对肩负着孕育生命这一伟大使命的女性,怎么保护都不为过。我省以省政府令公布《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今年3月8日起施行。这是我省切实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保障女职工权益的重要法规,给特别的“她”以特别的保护。
针对女职工经期、孕期、哺乳期这三种生理阶段,《规定》明令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相关阶段禁忌从事的劳动
《规定》要求在女职工经期,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时间,并为在职女职工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的标准发放卫生费。
《规定》对怀孕的女职工,只要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保胎休息的,保胎休息时间按照病假处理,而且,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同时,如果在孕期发生了终止妊娠,女职工同样享受产假,产假时间视终止妊娠前的怀孕时长而定,最长可享受75天假期。
《规定》对有哺乳任务的女职工,则可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享受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还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规定》还就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性骚扰,保障女职工结婚、怀孕、休产假、哺乳等情形下的福利待遇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规定》明确,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的,工会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都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和惩处,女职工本人也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甚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局现有女职工24人,其中在职14人,退休7人,聘用3人。局工会作为我局女职工权益的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给予了女职工很多的保护和关怀:1、严格按照《规定》针对女职工经期、孕期、哺乳期这三种生理阶段给予保护和关怀;2、2019年5月,为全局女职工购买妇女健康保险,100元/人/年;3、每年给女职工免费体检一次;4、看望慰问生病、住院女职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