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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32/2018-02451 分类:  
发文机关: 市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8-02-22
名称: 永州市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
《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
文号 :    
永州市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
《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
2018-02-22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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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日,永州市委书记李晖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关于印发<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通知》及《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通知》(湘办发电〔201814号)精神,专题学习《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建议办法》),同时听取市统计局党组书记翟昆华统计工作汇报。 

李晖书记指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从中央、国务院到省委省政府都非常重视,各级各部门领导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建议办法》。一是要带好头,坚持实事求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二要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法治意识;三要认真落实统计体制改革,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建议办法》,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扎实抓好《建议办法》各项重大举措的贯彻落实;要不断强化领导责任,坚决反对和惩治任何形式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市纪委、市监察委、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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